津市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近日,津市法院因2012年度审判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这是该院获得的又一项省级殊荣。此外,该院立案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还有5个集体、7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012年,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结案率达93.8%,并实现了零错案、零违纪、零群体性上访闹访案件,为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津市科学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是为推进平安津市、法治津市建设,依法审理了傅祖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凤凰沱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人白某受贿案,刘某等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非法集资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二是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在常德法院系统率先获取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件,提升民商事案件服务水平;三是对新洲法庭进行改扩建,提高办案办公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四是创新思路,加大调解力度。
(津市市人民法院 胡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