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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交警大队启动“平安摩托”专项行动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2-06-28 15:56:09 【字体:

  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城乡同治,牵手平安”主题活动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推动农村长远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整治摩托车参保率低、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作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从2012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摩托车集中办理交强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摩托”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平安摩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大队长韩强任组长,副教导员储冰任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交安股,由交安股股长汪筠笠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年终考评。 

  二、开展“平安摩托示范乡镇”评比活动。要求各基层中队必须创建一个“平安摩托示范乡镇”,全力开展摩托车摸底排查、建立摩托车工作台账,登记率要求达95%以上。各机关股、室捆绑到各中队,开展查处“三无”(无牌、无证、无交强险)摩托车、未按期年检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平安摩托”专项行动,要求摩托车办牌办证率达90%以上、办理交强险达90%以上,定期检审率达80%以上,无涉摩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对达标的“平安摩托示范乡镇”颁发奖牌、奖金。

  三、开展摩托车交强险办理竞赛活动。专项行动期间,要求各中队应加强宣传引导,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摩托车办理交强险竞赛活动,参照创建“平安摩托示范乡镇”活动要求,对辖区各乡镇开展“平安摩托”专项行动,按一辆摩托车投保交强险奖励宣传费1元的标准,以中队为单位兑现奖金。

  四、全力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从7月份开始,由大队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中队,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无牌、无证、无交强险为重点整治对象进行督导。加大对摩托车相对集中的乡镇、路段的管控,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路面管理,采取灵活设点、机动巡逻等措施实行分片分段突击整治,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罗志勇 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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