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一行督查桃源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
2011年8月17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一行三人,在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明集、计财装备科科长姚珍权的陪同下,督查桃源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情况。
桃源县司法局局长赵家发就办公用房建设进展情况做了专题汇报: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该项目已列入县委、县政府总体办公用房建设计划,落实了建设用地,对配套资金做出了考虑和安排;2、县司法局编制了业务用房建设可行性报告,报批并通过了由省发改委相关专家组织的评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行军代表县委、政府作了工作汇报。
刘厅长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随后进行了现场讲评。他指出:桃源县委、县政府对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抓得主动,建设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工作应予充分的肯定。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日益增加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政府在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上要有先进意识,希望桃源县司法局的业务用房建设要做到优化配置,超前考虑,建设规模可以更大一些,建成一流的办公用房。
督查中,刘厅长一行还查看了桃源县司法局现有的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