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再获殊荣,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此前,该院连续三年获得“常德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津市市人民满意政法系统单位”等称号,并被常德市人大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自上级法院部署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该院按照省市法院统一安排,快速启动,周密部署,坚持内外合力促执行,提升素质促执行,提高技能促执行,力克执行“顽疾”,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全院共执结案件300余件,执结率90.61%,实执结标的2200余万元,标的到位率达82.54%,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58.82%。
(津市市人民法院 胡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