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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交警“四重四看四比”深化创先争优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10-14 11:10:09 【字体:
     津市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公安交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的情况下,不断开拓创新,在全队各股室中队、民警职工中开展了以“四重四看四比,争当标兵能手”(即:重学习,看综合素质高低,比岗位胜任度,评岗位能手;重实干,看履职业绩大小,比执法公信度,评执法标兵;重服务,看为民办事多少,比群众满意度,评满意交警;重品性,看公众形象好坏,比社会美誉度,评道德模范)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大力弘扬民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重学习,看综合素质高低,比岗位胜任度,评岗位能手(岗位能手的标准:热爱公安交警工作,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水平;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被群众公认)。本着公安部交管局提出的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相结合,业务知识培训与实战技能培训相结合,随岗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常规培训与技能竞赛相结合,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训练、大比武”活动,以比促学,以赛促练,切实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度,提高争先创优的能力和水平。

  重实干,看履职业绩大小,比执法公信度,评执法标兵(执法标兵标准:全年民警办理法制案卷无差错,适用法律程序规范,法律定性准确,执法任务案卷在大队和上级考核中未被扣分)。立足本职工作,对照“五五”干部管理法标准,以“争当公信政法干警”活动为契机,争做履职尽责的表率,以实干树立形象。不断拓展服务手段,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一总结,每月一评比,装备股统计工作进度,办公室统计交办工作任务,法制办统计工作总量,开展案卷质量评比,开展执法案卷大比武。

  重服务,看为民办事多少,比群众满意度,评满意交警(满意交警标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佳,个人品行优,群众评价高)。重点围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做人民满意交警”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公安交管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群众“双十八条”措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反映出来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内部整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实地调研,以切实可行的措施抓整改,确保路畅人安。主动请社会各界对民警队伍建设、执法工作进行测评,看群众是否满意,比谁群众投诉最少,反映最好。

  重品性,看公众形象好坏,比社会美誉度,评道德模范(道德模范标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品德高尚、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得到群众认可和好评。)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美德,在全队形成品德高尚、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洁身自好的良好风尚。

                                (转自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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