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法庭巡回审判便民利民
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立足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强化民事调解,努力提升案件执结率,为辖区农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今年8月20日,该庭已先后走访辖区11个乡镇56个行政村,现场立案35件,巡回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6件,成功诉前调解案件23件,接待咨询300多人次,巡回执结案件21件,执结标的额60多万元,及时、有效地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
该庭在辖区的11个乡镇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实行审判员与巡回点联络员负责制,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经常性在巡回点办理案件、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受理群众起诉等。在巡回办案时,一般实行现场立案、当即排定开庭时间、尽量简化立案手续,对简单的民事纠纷实行即收、即审、即结。根据案情,因地制宜,法庭在村委会村部、农家院坝、集贸市场等地开庭审理案件,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同时,该庭还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畅通、便利的诉调对接,并通过电话、口头立案等简易方式,随时随地提供便民服务;遇到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法庭主动提前介入,参与协调或调解,大量纠纷在诉前就得以化解。这为当地农民群众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减轻了诉累,受到广泛好评。(通讯员 敬志恒)
(转自2010年8月30日常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