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安乡县召开
2010年6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安乡县院召开。省院法警总队警务处处长张富科、副处长张顺华,市院党组成员许建国、法警支队支队长李振华,县委组织部部长邓碧波以及全市各基层院分管司法警察工作的领导和法警大队长30余人出席了会议。安乡县院检察长张美权、副检察长涂敏和法警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振华支队长主持。
会前,与会领导参观了办案工作区。安乡县院办案工作区面积约400平方米,7间办公办案用房,是一个布局合理、功能较齐全的独立办案工作区,受到与会领导和同仁们的充分肯定。
现场会上,检察长张美权在致辞中说,安乡县院办案工作区建设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办案工作区的建成,对增强侦查破案能力、提高办案效率以及确保办案安全、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检察机关自侦办案带来了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工作环境。
市院法警支队长李振华肯定了上半年全市法警工作,认真贯彻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在全省法警序列“提素质、履好职、争位置、赢荣誉”为导向,狠抓队伍建设,全面依法履职,为保证检察办案顺利开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了司法警察队伍坚定的政治方向;二是狠抓全面履职,较好的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三是狠抓骨干培训,不断提升了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市院党组成员许建国就如何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对全市检察机关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领导要重视,加速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二是要坚持“两房”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办案工作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加大科技含量,推进办案工作区信息化建设;四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水平。
省院司法警察总队警务处处长张富科在讲话中肯定了常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司法法警工作在队伍建设、办案工作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张处长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和使用管理。要切实强化规范化机制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合作和内部监督制约。司法警察要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为推进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文明办案管理好、使用好办案工作区。
(安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