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7月23日,津市市人民法院邀请常德中院办公室主任谢迎春为干警举行了一堂精彩的法院文化建设专题讲座。这是津市法院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举措之一。近年来,津市法院始终立足审判工作和法官文化生活实际,以文化强院的治院方略,采用多种方法,多途径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致力于营造文明、和谐的司法文化氛围,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培育主人翁精神。津市法院秉承 “同为主人翁,同心谋发展”的理念,经常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提倡干警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真正树立起“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思想观念;让普通干警参与法院的民主管理,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充分听取广大干警意见,兼顾各方面利益;为干警提供更多成长成才、学习培训的机会,让他们感受到了法院为自己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前景,仅2010年上半年就选送14名同志参加了由省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法官晋级培训、司法警察晋衔培训和基层法院副院长培训、以及津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科干班培训和建党积极分子培训,此外,还选送1名年轻同志到中级法院跟班学习一年;通过多方努力,改善办案条件,逐年提高了干警的经济待遇。目前,津市法院每位干警都真正把自己当作了法院的主人,都具有对法院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
搭建文化建设平台。积极开展春节文艺晚会、乒乓球、蓝球友谊赛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业余文体活动,为干警沟通交流搭建了平台,增强了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津市法院每隔两年举行一次理论研讨会,干警围绕审判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展开理论研讨,法院组织专家对调研论文进行评选,对获奖作者进行奖励,同时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同时积极开展与外界的法学交流,仅2009年,津市法院就有4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全院在各级各类期刊、网站上发表论文40篇次,连续两年在《湖南审判研究》专业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据悉,津市法院2000年跨入“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行列,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届文明单位”。
(津市市人民法院 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