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注重保障民生坚持司法为民促和谐
近年来,临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县域经济发展,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扎实开展爱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突出纠纷调解,为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始终坚持定分止争、和谐司法的理念,实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握调解方式、注重调解策略、选准调解时机、讲究调解艺术,通过案件的及时调解、纠纷的及时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立了司法调解协调指导办公室和快速流动调解庭,把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紧密衔接起来,实行“三调联动”,把民事案件调解率、息诉息访率等指标作为司法绩效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组织开展评选“调解优秀审判庭”、“调解能手”的活动。在调解时机上,做到立案前的调解与立案后的调解相结合;庭前调解与庭中调解、判前调解相结合;诉讼调解与执行调解相结合。在调解方式方法上,做到法官调解与邀请当事人亲友和基层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相结合;法院调解与委托调解相结合;紧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找准矛盾分歧的症结和调解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调解,明法析理、以理服人。在案件类型上,主要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涉及当事人生产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作为重点,及时化解家庭、邻里、劳资双方等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以来,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60%以上,执行和解率达50%以上。
二、主动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县域经济发展、城镇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应对金融危机,着力开展了金融专项服务,先后在县农业银行、县工商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开展了专项服务,共审结涉金融案件346件,为金融部门挽回损失3083万元。积极为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服务,先后在临澧县长城棉花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帝隆重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巡回办案,为企业清收债权、化解矛盾。共审理涉及企业债务案件431件,为企业挽回损失10300多万元。积极帮助企业改制,为企业改制重组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2009年审理临澧县龙凤山特种水泥厂、新城棉麻公司破产案件时,在依法化解2个多亿元巨额债务的同时,积极协调企业重组,实现资产的再利用和员工的再安置,帮助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当年实现税收200多万元。
三、注重民生民利,为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公示办案程序,热情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坚持有诉必理,严格依法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耐心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服工作,力戒冷、横、硬、推的态度。依法保护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平等行使诉讼权。共审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以及工伤赔偿等案件79件,标的210.06万元,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快速审理、高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6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9万余元,对491件案件的当事人批准缓交诉讼费78万余元。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出台了《关于办理涉诉信访工作的规定》,制定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审判执行人员、信访接待人员、庭局长、分管院领导不同的工作责任,健全了信访工作处理程序,实行包案化解,落实了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组织开展了“院长大接访”活动。两年多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3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人次,受理来信110件,已办结107件,化解矛盾、息诉息访率达97.2%。成功化解了李家国、陈炬等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妥善处理了湖南胜芝化工有限公司与49名职工的劳动报酬纠纷集团诉讼案、邵东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216户购房户的商品房买卖纠纷集团诉讼案,有效地维护了一方的平安与稳定。2009年,省高院《立案信访动态》推介了我院依法立案、进行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的经验。
(临澧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