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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安福法律服务所积极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6-04 15:20:39 【字体:

  5月25日下午,受害人易忠元先生从临澧县安福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李德贵同志手中接过6.5万元赔偿款,激动不已,情不自禁拉着李德贵同志的手说:“感谢您对我的无私援助,让我这个连治病都没有钱的人能打得起官司,能依法得到赔偿,感谢党的好政策。”

  今年1月23日下午,常德市鼎城区西洞庭司机付某将一车机瓦拉到临澧县护丰建材经销商林某处,林某请了易忠元等四名搬运工下瓦。下瓦时,因货物重车后轮爆胎,司机付某便叫来修理工余某补换轮胎,该轮胎下掉后由于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货车重心失去平衡而翻倒,致使下瓦的搬运工易忠元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易忠元被送到县中医院抢救治疗,后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易忠元的伤基本治愈,但住院费3万多元除林某支付了4000元外,其余费用无着落。

  受害人易忠元多次向林某、付某、余某等三人追索赔偿无果,在万般无奈之下,他听说县法律援助中心是专门为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该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该中心经审查后立即指派安福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李德贵同志为其代理诉讼,将付某、林某、余某等3人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令3被告共同承担易忠元医疗费、残疾赔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护理费等共计65000元,依法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安福法律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时刻关注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积极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近6年来,该所共为社会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连续6年被省、市评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中共临澧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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