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5月初,中央、省、常德市先后召开学校综治维稳工作会议,津市市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扎实进行集中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得到了学生、家长、学校及广大市民的肯定,集中整治行动初见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学校及周边安保工作的认识
津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校综治维稳工作,5月5日,市委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学校综治维稳工作。5月7日,召开了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综治维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一把手”、公安局全体班子成员及派出所长、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及全市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1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下发了《津市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委主要领导在会上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幼儿在校的安全问题,要把维护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当做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及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二、注重落实措施,认真解决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1、迅速展开摸底排查。4月中旬至5月初,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门单位,对影响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因素进行了两次排查,初步呈现了一批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从5月10日起,在前两次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常德市《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再次对方案中明确的十个重点问题展开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力争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2、及时整改突出问题。一是针对学校现有安保力量不足、门卫年龄偏大,防护抗暴能力偏弱,而专业保安一时不能到位的情况,在5月7日前撤换了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年龄偏大的门卫,在上下学时段,每所学校(幼儿园)由一名校(园)领导和一名年轻男老师在校门口值班,并配备了相应的防护工具和设施。二是着手组建专业护校保安队。我市正在着手在保安服务公司组建一支专业护校保安大队,专职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门卫安保工作。护校保安大队人员由公安、教育部门协调选定、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装备;日常工作由保安公司和教育局相关部门联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三是学校、幼儿园强化了自身安保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了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提高了中小学生安全出行、游泳、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四是针对可能影响学校、幼儿园师生安全的高危可疑人员,做到了摸清底数,定人掌控,严防发生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案(事)件。五是调整巡防安保工作重点。公安巡逻民警和城区专职治安巡防队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律,重新组织了定时、定点、定线路的护卫式巡逻,达到了学生、幼儿在上下学时段在学校及幼儿园周边见警车、见警察、见巡防队员的“三见”安保工作要求。六是公安部门强化了涉校、涉生违法案件的打击处理,在城区中小学按要求设立了警务室或警务岗亭。七是针对条件较差,不符合安保工作要求的部分私立幼儿园,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了关停撤并。
3、坚决保障经费到位。津市市先期投入了10万元,用于购买、添置学校、幼儿园安保所需的防护设施和装备。组建护校保安队、改造学校门禁、校门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等所需经费也将由财政全额负担。津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表示,对学校安保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坚决保障到位,一定要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和稳定。
三、层层分解责任,严格学校及周边安保责任的查究
津市市强化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责任考核,把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了领导,落实到了部门,落实到了学校、幼儿园,落实到了岗位,落实到了具体责任人,建立严格的考核验收和责任查究制度,并严格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奖惩。
1、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一是乡镇(街道)“一把手”对属地所有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二是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学校综治维稳责任状,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责。三是与学校安全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单位“一把手”,严格履行与学校安全相关的职能作用。
2、严明了摸底排查要求。一是学校、幼儿园认真进行自清自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教育局备案汇总。如部门单位联合排查组排查出学校、幼儿园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办将给予通报。二是乡镇、街道汇总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和问题,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如发现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综治办将给予通报。三是对部门单位联合排查组检查的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罗列,并由检查组每个成员和被检查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逐一签字后报整治办备案汇总,如发生未检查出来的问题,将对检查人进行责任倒查。
3、严格了整治行动责任。整治办对全市排查出来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问题,按部门单位职责,逐一进行了交办,要求限期整改、限时回复。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部门单位,整治办进行了督办。综治办还将此次整治行动成效纳入了年度综治考核,对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四、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学校及周边安保的长效机制
以此次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综治牵头教育、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交管等部门,加强了相互联系,建立了联动协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共同解决了一批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在探索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上作出了新的尝试。
(津市市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