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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法院落实六项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5-07 11:56:32 【字体:

  临澧县法院在自觉接受监督过程中,积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不断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2010年提出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加强党性观念和法治观念教育,进一步树立自觉服从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一是落实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先后以书面和走访的形式向县委、县人大通报了法院的重大工作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疑难案件等事项,倾听意见和建议,争取监督和支持。

     二是落实专项汇报制度。积极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打黑除恶专项审判工作,配合市人大对法院执行民诉法情况检查活动。安排好专项报告的内容,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跟踪监督、质询、询问等监督活动中,为县委、县人大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三是落实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制度。对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观摩,并在庭审后及时召开座谈会,为庭审“挑刺”,虚心接受监督,促进法官庭审行为规范。

     四是落实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除在“两会”期间,组织院领导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外,还不定期组织人员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向代表们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倾听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落实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制度。完善联络人大代表工作领导责任制、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见面回复制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来信,作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来信逐一登记,列入院长督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积极参加“议政日”活动,加强沟通联络,提高代表、委员建议和交办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六是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今年,该院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达到30%以上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写进岗位目标考评办法中,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情况实行严格考评。同时,该院将继续聘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官形象监督员,全年召开2次监督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2场,评议案件质量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会,强化法官的执法办案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临澧县人民法院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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