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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部署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5-12 13:41:58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5月4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忠义,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姜胜国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学校综治维稳工作,5月6日,武陵区召开全区学校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紧急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100天的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并印发了《武陵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在五个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

  一、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

  全区成立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忠义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姜胜国、副区长李宗翰、区政协副主席铁明东、公安分局局长邹建平、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裕坤任副组长,陈裕坤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德明、教育局副局长胡勇胜、教育局保卫部部长郭朝晖任副主任。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区公安分局的职责是大力打击危害校园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治安秩序,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人口、高危人员的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力度,建立警校治安联动机制,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区教育局的职责是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实行校园专职保安管理。加强学校物防、技防建设,制定学校、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建设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体系。

  区财政局的职责是提供好学校聘请保安人员、安装监控设备设施及其他必要工作的经费保障。

  区卫生局的职责是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餐饮、食品、饮水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

  区信访局、区稳定办、区610办的职责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一批恶意缠访闹访、可能对社会抱有极端仇恨人员、法轮功顽固分子等重点对象情况,交办督办,重点监控。

  工商武陵分局、区文体局、区城管局的职责协同组织开展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关停不符合要求的网吧、餐饮及电游厅等。

  二、认真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会议召开以后,全区以乡(镇)街道、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和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等六大问题和有暴力倾向的人员的等十类人员,对调查摸排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台帐。

  三、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社会矛盾化解

  根据调查摸排出来的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措施、一包到底”的工作方法,属于校园内部的问题和人员,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学校、幼儿园整改达标,限期完成。属于校园周边环境的问题,由区整治专项行动办牵头,组织公安、工商、文化、城管、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该整改的整改,保证达标要求。属社会管控的人员和问题,由区整治专项行动办交办给各乡(镇)街道,明确包保领导和责任人员,化解矛盾,盯死看牢,严防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四、大力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

  主要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1、所有区属学校按照规模大小,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安,幼儿园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保卫人员,保安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其政审由公安、教育部门共同负责,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财政负担;2、由区综治办牵头,教育局配合,在所有区属城区学校、幼儿园安装覆盖学校主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治安监控报警设备,并与公安部门联网,经费由财政负责;3、学校设立警务执勤室,公安分局明确各派出所所辖学校的安全责任人,城区学校、幼儿园由治安副所长担任,农村学校由管段民警担任;4、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对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实行严格的验证、询问、登记制度,社会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全区各学校、幼儿园上课时间实行全封闭管理。5、坚持学校对学生的“早迎晚送”制度、课间专职教师值班制度。6、除学生购买在校人身安全保险外,所有学校、幼儿园都要购买校方责任险。7、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防范校园安全事件工作小组,明确相当数量的保卫应急人员,一旦有事,能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五、全面强化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按照周永康同志的讲话要求,维护校园安全,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专责,深入抓。教育局长是所辖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团长是本校、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深入抓。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在专项行动中,由区综治委牵头,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深入学校、幼儿园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及时发现好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三是强化责任查究。今年综合治理考核考评将把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列入单项考评。对于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或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各项督导检查一票否决,校长一律就地免职;对于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追究辖区民警、治安副所长、派出所长的责任;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情况与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挂钩,出现重大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中共武陵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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