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司法状况名列全市第一
日前,一年一度的法院系统司法状况考评结果揭晓,桃源县人民法院在常德市9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
法院司法状况考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一部分,是全面评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一项重要考核制度。其主要内容为:司法案件质效、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效果、司法制度建设及责任追究、社会公众评价等。
近年来,桃源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创建百姓心目中的“最公道法院”。一是强化审判管理。狠抓质量评查,推行“一案三评、层级把关”制度,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健全激励机制,出台《审判工作突出贡献奖奖励办法》,着力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严格考核制度,坚持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考评,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二是推行阳光司法。严格依法公开开庭信息,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制度。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召开座谈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长效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严格信访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轮流接访等制度,耐心答复群众,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四是坚持廉洁司法。全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规范庭审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发放禁令提示卡,公开举报电话,严格执行 “五个严禁”等规定。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座谈会,回访案件当事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09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86件,审(执)结2194件,比上年增加166件,同比增长8.2%;结案率为95.98%,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受理执行案件565件,执结539件,比上年增加145件,增长36.8%;执行工作综合考核名列全市第1名。
(转自常德市人民政府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