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0年2月24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我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几年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业务立检、素质兴检、管理活检、科技强检、质量建检、文化育检,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跨越,为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年来,综合考评连续四年居全市第一,年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院建设示范院,2007年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09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政法单位”,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是迄今为止我市检察机关获得的最高荣誉。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佘建中 卞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