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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法院强化廉政建设举措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1-12 15:45:27 【字体:

  津市市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率降低到最低程度。一是创新教育形式。开展“每月廉政日”活动。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定为全院全体干警集体学习暨廉政教育日,按制度集中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学习。加强家庭助廉教育。从干警家庭入手,积极推进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用亲情的监督构筑起反腐的大堤,营造“一人腐败、全家耻辱,一人廉洁,全家幸福”的良好氛围。不定期组织干警分批走进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干警进行经常化、形象化的教育,使每个人都接受触及灵魂的心灵洗礼。二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置于党委、人大及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把自觉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今年来,共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案件8件。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 每季度寄送《工作信息》、反馈整改意见以及个别走访等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实现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化和经常化。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来信来访追根溯源。坚持院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实行工作日八小时院长坐岗值班接访,每位领导轮流接访一周;院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亲自抓信访举报工作,专门设立意见箱,公开廉政举报电话,认真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推行案件回访制度。由院纪检组牵头,每月集中5天对全院各业务庭局审理、执结的案件逐件进行一次回访,特别情况随时进行回访,内容包括办案作风、办案效率、司法公正、廉洁自律等多个方面。每次回访后,院纪检监察室对回访情况进行核实与通报及处理。

(津市市人民法院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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