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动态 >> 政法动态 >> 区县动态 >> 详细内容

石门法院获全县“人民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9-12-14 08:34:55 【字体:

  12月8日,在石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全县政法单位“人民满意度”测评中,石门县人民法院位列第一名。
 
  石门法院把关注和保障民生作为民事审判工作重点,通过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化解。今年,该院的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75%以上,而且一直保持着无超期限办案、无矛盾激化案、无枉法裁判案的“三无”纪录。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网络,完善化解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工作引起了全社会的支持与重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先后五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旁听对案件的审理,六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案件的随案执行,两次邀请县人大代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全面走访。为了确保司法的民主性,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该院将裁判文书上传到因特网,召开了两场新闻发布会,就法院的重大举措、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开,把法院置于社会的监督下。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在原有14名陪审员的基础上新增18名。今年该院合议庭审理的案件,70%的案件有陪审员参审。全面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采取上门立案、邮件立案、传真办案、网络调解、巡回办案的形式,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院长“日接访”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今年依法对老弱病残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13.7万余元,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25万元。
 

 (转自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