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5月16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武陵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锁定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着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执法能力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紧紧围绕全区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010余件2600余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2500余件3700余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该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连续5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惩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0余件70余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0余人。
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打造具有特色的检察文化,被省检察院评为“湖南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联合中南大学法学院开展“检察力提升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鼓励检察人员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全院现有12名硕士研究生,13名在读硕士研究生,院党组被市委评为“2014年度常德市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近年来,该院还获得了“湖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多名干警获得省“三八红旗手”、市“三八红旗手”、区“十大先进工作者”、“湖南省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及省、市、区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彭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