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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一派出所被评为“公安部‘210工程’示范单位”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9-21 12:41:26 【字体:

  2015年9月17日,公安部授予的“公安部‘210工程’示范单位”牌匾正式下发到桃源县公安局热市派出所。

  公安部自2011年初开展为期五年的“210工程”建设以来,桃源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加强了公安机关各项建设,其中,热市派出所作为桃源县公安局基层单位代表,荣幸被公安部评为“210工程”示范单位,全市同一批获此殊荣的只有三个派出所。

  近年来,桃源县公安局热市派出所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追求,紧紧围绕“做好硬件,做强软件,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2010年底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初步具备了“210工程”示范单位资格。自公安部“210工程”部署以来,尤其是开展“210工程”“五十百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热市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热市派出所坚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大力加强各项建设,不断创新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上级肯定。

(桃源县公安局  余新球  涂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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