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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政法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11-14 17:32:39 【字体:

  根据上级精神,汉寿县政法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活动。

  1029日,县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政法委要求全国政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31日下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毅翔主持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传达了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的有关精神,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县委政法委认真制定学习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方案,在全县政法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1030日,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分别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县检察院检察长苏基云对涉及司法改革的问题作了解读。该院还利用自有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31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主持召开全体干警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院党组成员杨恒胜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剑波领学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县公安局党委决定从11月3日至7日,用一周的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并要求干警撰写心得笔记,学习图片资料统一上报局政工室。

  113日4日,县民政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先后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班子成员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汉寿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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