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车管所被授予全省县级“一等车辆管理所”称号
6月27日,总队下发了市(州)县两级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经省局复核,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被授予一等车辆管理所称号。
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耗资1100余万元,建成了高标准、高规格、高起点的车辆管理所。新车管所建筑面积2198平方米,具备了办理各种车驾管业务的全部功能,办公场所宽敞明亮、卫生整洁、秩序井然,从硬件上达到了全省一流的县级车管所水平。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车管所本着“外建环境、内树形象”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从队伍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入手,全力创建一等车辆管理所。
石门车管所制定了一系列新的队伍管理制度,大力加强车管队伍教育管理。要求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业务精通、操作规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把为人民服务融入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为提升民警综合素质,车管所一方面加大规范执法的考评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励人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测试,督促民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创新队伍管理,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车管所成功地从一个管理团队转化为服务团队,把管理型窗口转化为服务型窗口,打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树立了石门交警队伍建设的一面旗帜。
石门车管所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按照“规范、公正、高效、便民”要求,强化“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理念,锐意创新,推出“五心”服务(即虚心、诚心、爱心、热心、耐心),争当“五心”民警。在以一流硬件建设和细节建造县级车管所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窗式”服务、延时服务、文明用语服务、咨询引导服务、预约登门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一站式服务、延伸服务和首问告知服务等多项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民警挂牌上岗,桌上铭牌公示,服务指南上墙,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群众不论到哪个业务窗口,都能办好自己想办的事,缩短了群众在车管所等候的时间。同时,车管所还将服务窗口前移,成立了“流动车管所”,除车驾管业务下放5个农村中队外,还建立1个服务组,定期深入大型企业、村镇等上门办牌办证。“流动车管所”民警克服烈日晒、寒风吹、颠簸苦等困难,在大树下、晒场上摆摊办公,不管多晚,都坚持把最后一位群众满意送走,赢得广泛好评。
多年来,石门大队车管所坚持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不断征求对车驾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和改进,于2010年湖南省评为“全省人民满意车管所”。新修建的车管所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窗口规范、业务岗位设置科学。设置了党员示范岗,降低了办公柜台,配备了排队叫号机、违法查询触摸屏、自选号码机、大型电子显示屏、专用宣传橱窗等硬件设施。优化办公环境,办证大厅小到填写书表台的设置,大到导办台的设立,便民休息坐椅、饮水机、传真机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办证大厅宽敞明亮、办公环境整洁大方、考试场地安全舒适。同时,车管所新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将摩托车全部业务下放到农村中队办理等,中队业务可当日办结,解决了群众因山高路远,办证不方便的难题。此外,大队还利用社会资金协作,联合石门县三和机动车检测站,在新车管所地段修建了一个具有三条检测线的机动车检测站,争取到了机动车检测、驾驶人满分学习等业务下放。新车管所的投入使用,预计每年可为山区群众节约经费约500万元。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和谐、文明、高效、一流”的车管所形象是石门车管所的总体目标。石门车管所切实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紧紧围绕“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公安工作全局服务”,树立“规范是车管工作的生命,服务是车管工作的灵魂”的理念,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全方位、多层面地促进了车管工作的发展,提高了车管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后,将着力打造以民为本的规范化服务型车管所,建设爱民示范岗,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争创“全国人民满意车管所”。
(刘宏 沈绪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