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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下的庭审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6-19 18:34:36 【字体:

  616日,汉寿法院罐头嘴法庭的法官们来到罐头嘴镇太兴村,一起养殖户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在这里巡回开庭。

  20137月24,甲鱼收购商周某到养殖户李某家收购甲鱼,在独自等待李某时,将李某放在桌上的火铳钢管拿在手上把玩,被钢管里迸出的铁砂炸伤右眼,造成右眼失明,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起了纠纷,周某将李某诉至法院。为便于就地化解矛盾、普及法律知识,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该村,在村部的大樟树下布置了巡回法庭,许多村民纷纷赶来旁听。

  虽然烈日炎炎,但大树底下绿荫幽凉,让人的心情变得淡然。诉辩双方先是一番唇枪舌剑,承办法官、村镇干部和村民一同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在拂面的清风里双方慢慢平静,最终握手言和,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4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法院  赵敏 汉寿县法院  魏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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