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获评常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2月22日,从常德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上传来喜讯,石门县司法局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石门县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努力建设“两个中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和平安石门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6年,该局争取项目资金160多万元,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列入了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努力实现了市级文明窗口单位创建目标;投入20多万元,基本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组织讲师团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培训21场次,2100多人参加听课;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44件,涉及当事人6387人,调处成功3083件,成功率99%,涉及金额3289万元;法律服务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22个,公共法律服务点12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2件;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852件,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免费办理法律援助公证120件。
(石门县司法局陈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