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切实担负起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
8月22日,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要精神,分析了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现状,并对下一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清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明主持。
会议要求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前期取得了一些成绩,司法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司法权监督制约更加严密。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清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出席会议)
黄清宇指出,要清醒认识我市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切实担负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好改革方向。改革不能徘徊不前,改革不能自作主张,改革不能偏离主线。他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改革举措,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部署不动摇,不折腾,不懈怠,全力落实各项改革举措;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好改革成效。要督促进度,完善制度,强化督查。要以时不我待,勇于担当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关于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发言。各区县(市)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分管副书记、纪检书记,市直五区政法(综治)委书记(主任)、常务副书记,区县(市)和市直五区公安(分)局局长、政委、纪检书记,区县(市)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局长、纪检书记和610办主任,市直政法单位班子成员、政法副处级以上单位党政正职,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全体干部共计200多人参加会议。
(市委政法委 孙晓波 武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