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动态 >> 政法动态 >> 市直动态 >> 详细内容

常德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09-06 10:56:54 【字体:

  8月29日-30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市中级法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黄天伏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黄天伏作工作报告,传达了市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行政审判及赔偿工作要点》,回顾总结了2012年及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分析了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黄天伏指出,今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围绕市中级法院党组提出的“一个中心、四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全面完成行政审判的各项任务。要牢牢抓住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狠抓执法办案,提高司法质效;二是继续为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他强调,作为人民法院三大审判之一的行政审判,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理念,充分认识推进“新常德新创业”的重大意义,要把服从和服务于智慧常德、现代常德、绿色常德、幸福常德“四个常德”建设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为“新常德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在案件的受理上,要顺其自然。不能“找案源”,分案要谨慎,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应收尽收,“矛盾宜疏不宜堵”,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作为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二是在案件的审理上,要注意特点。行政审判与民事、刑事审判有很大区别,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案件的审理上,要注意其特点,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案件。三是在案件的处理上,要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协调方式来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对立与冲突,实现“案结事了”。四是行政审判工作要在“新常德新创业”中建功立业。“新常德新创业”是中国梦的常德篇章,要深刻领会“打造一个中心、推进两个转变、实现三个翻番、建设四个常德”的丰富内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好务。
  8月30日上午,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文国银就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几个问题、裁判文书制作、工伤认定案件的审理等进行了授课讲解。
  各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非诉执行工作的院领导,行政庭及非诉执行局全体人员,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中级法院  粟伟 王继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