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法治办在我市举行“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仪式
8月8日,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仪式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室举行。受全国普法办的委托,省委法治办代表省委给我市授牌。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省委法治办业务指导处负责人罗雪梅,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出席授牌仪式。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市委法治办全体人员参加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丘陵主持,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作表态发言。
省委法治办在我市举行“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仪式
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为常德市获得
“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
何英平指出,近年来,常德市始终坚持法治常德建设立足于服务常德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足于破解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创新举措,改进完善机制,重点围绕法治宣传、推进公开、法治创建、专项治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何英平强调,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站在新起点,瞄准新高度,创新法治举措,探索法治经验,紧紧围绕“强理念、促公开、抓创建、破难题、固基础、求长效”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法治常德建设,力争创成全国法治城市,为建设智慧常德、现代常德、绿色常德、幸福常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法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