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动态 >> 政法动态 >> 市直动态 >> 详细内容

市中级法院赵世富副院长到汉寿法院指导工作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5-21 15:30:32 【字体:

  5月19日,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世富,审管办主任周桂珍一行到汉寿法院指导案件审判质量和司法统计工作,汉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党组成员、副院长开建明,审管办主任陈海红参加座谈会。

  今年2月28日,省高院公布了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十一项考核指标,市中院廖具之院长对此做出了批示。为认真贯彻廖具之院长的批示精神,赵世富副院长来我汉寿法院督导检查落实情况。赵世富指出,历年来,汉寿法院的司法绩效是一年一个台阶。今年来,市中院根据11项指标对全市各基层法院案件审执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并进行了通报。在通报中,汉寿法院有十个指标超全市指标值,六个指标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总体上较去年有所进步,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值得大家深思,需要大家重视。同时赵世富还对汉寿法院审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活力、全面提升。考核指标不论怎么变化,案件质量一定要有一直有保证,只是侧重点不同;二是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今后案件质量办案追究会更严格,要用实力支撑审判质量,要重视数据真实性,努力提高司法统计水平;三是无论今后怎么改革,审管工作都要加强。现在大部分基层法院的审管工作还没有形成常态,管理的模式、手法还在探讨当中。要抓好薄弱环节,在重点上下功夫;四是案件质量的概念也在扩展,不要拘泥于旧思想,旧方法,除了实体、程序没问题,还要考虑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

(汉寿县人民法院 魏楚瑜 黄启树)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