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3年1月1日,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这是该院工作报告连续六年获全票通过。
报告指出,2008年以来,常德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实施“五个一流工程”,多项工作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92850件,结案率98.7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执结案件16203件,执结率84.58%,同比上升2.55个百分点,标的额38.1亿元。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220个集体和5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津市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石门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马晓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文晓桃、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陈朝阳等一批先进个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廖具之在报告中表示,今后五年是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的关键时期,法院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公开、公信,深化“五个一流工程”,进一步服务好大局,进一步办理好案件,进一步践行好为民,进一步管理好队伍,进一步夯实好基础,进一步接受好监督,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普遍认为,报告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数据翔实,重点突出,未来五年工作展望明确清晰,令人鼓舞。代表们对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法院工作始终围绕科学发展和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中级人民法院 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