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两评查”工作获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12年度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两评查”先进单位的决定》,对2012年“两评查”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常德法院共获四项荣誉: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祁圣友、朱晨辉、于琇审理的案件((2012)常民三终字第74号)被评为优秀庭审二等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爱华撰写的(2012)常民三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获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乡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
(市中级人民法院 粟伟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