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在澧县召开
4月13日,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在澧县隆重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自侦局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朱国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全面部署了2012年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国祥在讲话中对近几年来我市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做好我市今年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尤其是全体反贪干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贪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使命感,振奋精神,有所作为;要紧紧抓住办案这个中心,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政治效果,办案规模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并紧密联系自己实际,勉励大家要有事业心,加大干劲,全力做好反贪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在讲话中着重从四个方面作了精辟阐述。第一,反贪工作很重要,要顺势而为。加强反贪工作,是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是维护稳定和促进现实发展的需要,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第二,反贪工作很艰辛,要逆势而上。现在反贪工作开展难,难就难在中国的国情、实情、人情,对反贪工作难办、难为。反贪工作要坚定信心,逆势而上。第三,反贪工作职责圣神,反贪工作者要忠诚、廉洁。要把反贪工作做为我们检察工作的主业来经营,反贪干警要忠诚廉洁。第四,反贪工作不简单,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办案工作,做好后盾。要为反贪工作配强领导班子,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拟设副处级政委,配备精良的专业化队伍; 要为办案工作搞好保障,提供必要用车和装备。
刘清生检察长在会上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好《关于加强和改进反贪工作的意见》,领会精神。对照《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反贪办案数据汇总》和《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反渎办案数据汇总》,寻找差距,迎难而上,努力抓好今年的反贪工作。同时还特别强调了三个问题:一是涉案款物的冻结和扣押,一定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规定去执行,单位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不能冻结和扣押与案件无关的款物。第二是个别单位拉赞助的问题。不管有什么事一律不能拉赞助,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发现一个处置一个。第三是执法办案安全问题。要求执法办案安全“零”事故,查案控制对象时一定要安全先行,反贪局长一定要在第一线,不能做“甩手掌柜”。
最后,市检察院反贪局骨干、基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长(自侦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抓好今年的工作进行了讨论,并做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迎难而上,做好今年的反贪各项工作,全年工作争取进入先进行列。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