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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常德建设动员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2-03-02 15:54:01 【字体:

  2月27日,法治常德建设动员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总结了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精心部署了2012年工作,并对法治常德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汤向荣,市政协副主席傅绍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丁大勋,市人大内司委主任万利,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祁圣平等领导以及市委政法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全院干警,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审管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世理主持。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邬文生对法院系统参与法治常德建设进行了动员,全面总结了2011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了部署。他指出,2011年,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取得了新的工作成绩。

  邬文生院长指出,2012年,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化“五个一流工程”建设,努力提升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和谐司法和廉洁司法水平,推进法治常德建设,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今年全市法法院要重点抓住“七个着力点”,努力实现“七个新提升”:一是以审判执行职能为着力点,在服务法治常德建设上实现新提升。要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整体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方案,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二是以完善诉讼服务为着力点,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提升。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突出司法的“人民性”,努力实现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真心实意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以审判职能延伸为着力点,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实现新提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协同参与的理念,切实找准司法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结合点,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四是以健全审管体系为着力点,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上实现新提升。要开展“公正司法典型示范年”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审判管理体系,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确保综合考评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行列。五是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上实现新提升。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更新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六是以强化监督指导为着力点,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实现新提升。要争取各方关心支持,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加强“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七是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在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监督上实现新提升。要始终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邬文生院长强调,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全市法院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准确把握全市法院服务法治常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建设法治常德中的地位,准确把握法治常德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深刻认识建设法治常德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当法治常德建设排头兵,为推进“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对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祝贺,对法院不断拓宽主动接受人大民主监督采取的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殷切希望。他强调,法院执法为民一定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基本标准,必须要以改革人民群众当前不满意的问题为切入点,实现由重实体轻程序向用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的转变,经验性向理智性的转变,机械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指出,全市法院在今后工作开展中要坚持“四个司法”:一是要牢记执法办案的第一主业,建设能动司法。要转变理念,从“被动”变为“主动”;要突出重点,突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三项重点;要创新方法,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二是把握维护稳定的首要任务,建设和谐司法。要掌握和谐司法的路径,在依法办案中注重情、理、法的融合,尽可能以柔性的策略解决纠纷;要用活司法为民的手段,依法维权、加强司法调解、依法处置涉法涉诉案件;要突出法治建设的主线,按照市委法治常德建设整体思路,勇当建设法治常德的“排头兵”。三是坚持人民满意的终极目标,建设民本司法。要坚持民意导向,以民意为标志来检验法院工作的人民性;要坚持司法公开,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日益高涨的需求,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要坚持民主监督,法院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固守清正廉明的基本底线,建设廉洁司法。要抓教育,提高对廉洁司法的认识,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要抓制度,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司法保障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要抓纪律,要落实联带责任,严格日常管理,加强集中整治。

  (市中级人民法院  粟 伟 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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