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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1-03-15 08:31:43 【字体:

  3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精心部署2011年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宗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市政协副主席敖建斌,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局长祁圣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院领导、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邬文生在主题报告中全面总结了全市法院2010年工作,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他指出,过去的一年,是法院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建设任务异常繁重的一年,也是法院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五个一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审判管理,推进基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

  邬院长强调,2011年全市法院要以“五个一流工程”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手段。要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重点抓好促进平安常德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审慎审理征收补偿案件等工作。二是抓为民司法,强化司法公开公正。要扎实开展司法为民工作,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加强诉讼调解,力促息诉罢访,解决执行难题。三是抓审判管理,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通过强化和创新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在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努力提升落后指标,强化案件质效责任等方面“下功夫”。四是抓从严治院,打造一流法官队伍。要坚持“严管队伍”理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保障。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提质强能,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五是抓固本强基,夯实法院发展基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增后劲”,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倾注更多精力,见到更多实效。切实加强基础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宗清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市两级法院是整个政法系统的一支“精英团队”,是智慧的团队,是有为的团队,更是有功的团队。全市两级法院尽心尽责,有作为的工作、创造性的工作、智慧的工作,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为常德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立下大功。关于新一年工作的开展,他强调,一是要顺应新的趋势。当今社会多元社会、信息社会、科技社会、法制社会,只有将大的趋势搞清楚了,思考才有资源,头脑才会清醒。要顺应“六个趋势”:多元化趋势、人本化趋势、规范化趋势、轻刑化趋势、柔性化趋势、智能化趋势。二是要追求新境界。新境界不是一种口号,法官应该树立的新境界:乐法合人。从学法、知法、畏法、敬法、最后到乐法,达到“人法合一”的新境界。法官要有“五个头脑”:政治头脑、法律头脑、科学头脑、艺术头脑、医道头脑。三是要实现新目标。今年全市法院要努力实现“五无、四出、保三、争二”的工作目标。“五无”:无错案、无事故、无上访、无枉法、无过失。“四出”:出成果、出经验、出人才、出公信。“保三、争二”:在全省法院的工作位置。四是要确保新标准。法院工作的新标准就是八个字:案结、人服、事了、人和。对每一件案件都要达到这个标准,需要我们在整个执法程序、制度、方法的设计以及运行方式的设计都需要做出调整。法官要做到“两守”:守正、守真。三穷:穷法理、穷事理、穷情理。“五服”:侦查人员服,公诉人员服,辩护人服,当事人服,证人服。五是要激活新智慧。法官要智慧执法,不能搞“1+1=2”的照搬照抄的被动执法,智慧要多元化,要激活全市法院的学习力、思考力、文化力、执行力、整合力、系统力。

  市政协副主席敖建斌对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祝贺,对法院不断拓宽主动接受人大民主监督采取的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全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对全市法院2010年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开展《民诉法》执法检查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1年,人大常委会将针对司法人员素质偏低、乱作为或不作为、权力扰法等问题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希望全市法院认真开展该项活动。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小林宣读了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法院实施 “五个一流工程”先进法院的决定,澧县、石门、安乡、临澧法院受到表彰。市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彭家明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讲评。各基层法院院长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市中级人民法院  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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