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获中央领导肯定
8月23日下午5时,我市鼎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迎来了一批特殊客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周强的陪同下来到中心视察。在详细了解基层哪些矛盾纠纷比较多、化解情况怎么样、当事群众满不满意等情况后,周永康对调处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始于2007年,最初仅仅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探索集中、有效、快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方法而成立的一个临时性工作机构,业务范围仅限于人民调解。经过一年的实践,由于社会矛盾调处指挥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卓有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普遍认可。特别是桃源县,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投资300余万元,打造了全市第一个集接处访一站式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该中心由县司法局、信访局各派出一名副局长,并从国土、林业、民政等21家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全天候集中办公。同时,每天还有2名轮流值班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配合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很快,桃源县的工作平台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合成作战”优势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2008年3月,湖南省综治委在桃源县召开了有各市州综治办主任参加的现场会,推介了桃源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经验。会后,常德市综治委作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桃源经验”,各区县(市)都要求建立以党委、政府牵头、司法行政和信访部门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统一合署办公,实行统一考勤、统一调度、统一考评、统一奖惩,司法局每天指派1至2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中心接访工作,为领导接访处访提供政策法律意见。至此全市各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逐渐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正式机构,业务范围扩大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等多个方面。
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明确了中心职权,解决了权责分离问题。赋予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分流指派权、调处调度权、督查督办权、问责查究权,改变了以往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有责无权、调度不力、追究无章的工作局面。二是整合力量,对区域矛盾纠纷化解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将区域内各职能部门请进来实施合署办公,为便捷、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一个平台,做到了简单民事纠纷100%现场予以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则由中心调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调处。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关注重点、难点问题处理,将维护社会稳定摆在了工作首位。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除调度各职能部门处理纠纷外,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参与区域内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疑难纠纷和领导交办纠纷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可能影响区域社会大局稳定的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到位,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围绕矛盾有效化解、突出整合资源,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与中心内部各职能部门四个方面的无缝对接。
2009年7月,为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我市各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又通过在交警、医院设立人民调解室的方式加强调处机构建设,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调处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4月21日,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副省长刘力伟专程来我市调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在调研了桃源、鼎城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后,对常德打造平台、创新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号召将“常德模式”向全省推介。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全市各区县(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已经普遍建立。据统计,仅今年来全市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300余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王忠华 唐铭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