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建设文明和谐常德
——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胡宗清
全市首届“双十佳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工作者”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作为此次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主任,近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胡宗清在寄语评选活动圆满成功的同时,也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胡宗清谈到,近年来,作为担负着普法教育、依法治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监狱劳教、法律援助、法学教育等诸多职责的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忠诚、廉明、全能、公正”的标准,紧紧围绕“建设公正公信的干部队伍、创造人民满意的一流工作业绩”这一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带领全系统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异成绩:连续多年被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先后荣获了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学教育、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等20余项全国先进,多次受到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表彰,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市司法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胡宗清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按照构建现代常德的要求,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积极倡导并推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双文明和综合治理考核的内容,强化了地方党政领导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全面建立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持续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全市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活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管理社会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自觉守法与法律维权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
依法治市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在地方的具体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宗清说,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考核作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不断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三大依法治理,“法治常德”建设成效明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执法职责的分解细化,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人员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的依法执法的现实要求,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胡宗清充分肯定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所发挥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重点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工作,广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和专项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为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胡宗清强调,在全市开展首届“双十佳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工作者”评选活动意义重大。其目的是通过推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热潮,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以良好的职业操守、过硬的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建设现代常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转自2010年8月25日常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