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开展自清自查执行“四项监督制度”
5月下旬以来,市委政法委由分管队伍的副书记彭德树同志牵头组织,以政治部为主,认真开展了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自清自查工作,重点针对不按程序任免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展开了自查。在对编制清理、领导职数配备自查中,发现在今年4月初本委干部任免呈报中,超领导职数配备1名科级干部。这虽然是在“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之前的事,但本委仍作为一个问题如实向组织部门作了汇报。在对干部考察任免程序自查中,发现政治部有一名干部在考察市直单位某干部后,没有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该干部被及时指正,要求及时补齐了考察材料。结合自查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出台了队伍管理问责办法。由政治部负责,拟定了全市政法机关队伍建设问责办法。该办法在组织人事工作部分将“四项监督制度”涉及的有关内容融入其中,既突出了政法工作的实际,又体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精神,较好地策应了“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