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中院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民诉法》执法检查
为掌握全市法院对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法院积极履职,切实推动《民事诉讼法》在法院的正确实施,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法检查。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邬文生汇报了2008年来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做法,认真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存在的困难,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议。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民商事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取得明显成效。截止今年4月,市中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再审民事案件2494件,审结2273件,结案率91.14%,占全院同期各类诉讼案件结案总数的71.84%;受理执行案件477件,执结案件419件,执结率87.84%,实际执行清结案件285件,实际执结到位率68%,执行标的额8.3亿元。全市各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5258件,审结23475件,结案率92.94%,占全市法院各类诉讼案件同期结案总数的80.95%;受理执行案件6433件,执结案件5841件,实际执行到位案件5318件,实际执行到位率82.67%,执行标的额14.6亿元。邬院长指出,法院工作也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如法律规定不完善、涉诉信访压力大、执行难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亟待加强,法院队伍素质还需提高等等。下一步,全市法院将重点在树立司法权威、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司法保障等方面下功夫。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与代表座谈、走访案件当事人、随机抽查卷宗等形式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粟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