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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加强校园安全整治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5-17 11:06:39 【字体:

  为确保我市校园安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己制定护航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的专门行动方案,在市城区、各区县学校、幼儿园担负安保重任的民警荷枪实弹,每天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全天候轮班值守,严厉打击防范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出台了《常德市公安局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十项措施》。

    一是明确并公示校园安全责任人。以区县为主体,每所学校明确一名责任民警,并将该民警姓名、照片、联系号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责任民警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二是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门卫值守、重点部位防护等情况,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进行技防建设,逐校开展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将排查的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主动向当地综治部门报告,共同做好隐患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每年五月、九月为学校安全教育月。每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均要到校对师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加学校师生自我防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涉校涉生案件侦查调查。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到当地学校询问发案情况,如实登记未破案件,摸清涉校涉生案件的规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建立治安警务巡防站。依托中小学校、幼儿园值班室建立治安警务巡防站。巡防站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保安。保安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培训、管理,保安应当配备必要的保安器材。责任民警应当监督检查巡防站日常工作。巡防站应当安装110报警装置。六是开展巡逻守护工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学生通道和交通要道学生上学、放学以及下晚自习等重要时段开展巡警、派出所民警、交警以及专职治安巡逻队员联合巡逻守护工作,巡逻车和治安流动岗亭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巡逻。高峰期,巡特警要武装巡逻。七是依法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学校、幼儿园发生涉校涉生案事件,执勤保安应当制止,制止无效应当立即报警;执勤民警要依法果断处置,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要快速反应,坚决制止,必要时可依法当场击毙。八是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要迅速摸清当前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报综治、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整肃校园周边秩序,净化周边环境。九是加大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管理。全面掌握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威胁社会治安重点人员情况,对有风险人员要严查严控,防止其制造事端危害校园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管理,严禁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十是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宣传。督促学校、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措词严厉的安全警示横幅、标语,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坚决态度,震慑犯罪,鼓舞群众。

  5月14日下午,常德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汤向荣在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汉桃的陪同下,率领治安、巡特警等部门负责人,来到市城区几所中小学、幼儿园督导检查“十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要求各单位和各警钟把中央、省、市领导及省厅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转自2010年5月17日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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