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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涉外民商事案件一审管辖权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5-11 10:19:18 【字体: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从5月5日起,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

  近年来,我市优异的地理位置和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外资企业不断涌入,辖区内涉外民商事交往频繁,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多。此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无管辖权,很多企业、个人在案件起诉时,只能由邻近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常德招商引资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司法环境,公正高效地保障外商、外国人以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向省高院、最高院汇报请示,终于争取到了对本辖区内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管辖权的取得,将使得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不再为案件而疲于奔走,减少诉讼成本,优化常德对外贸易和投资软环境,对及时、有效地保护涉外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转自2010年5月10日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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