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4月16日,常德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9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世理在会上发表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黄天伏作工作报告。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行政庭庭长文国银主持。
黄天伏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9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在省高院的指导下,在全市两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通过全体审书人员的共同努力,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审判业务水平有新提高,干警廉洁自律严格落实,支持监督职能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实现了“三讲”、“三依法”、“三个处理好”的目标。关于2010年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创优意识,确保行政审判跨入全省先进行列;二是要以“形象建设年”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三是要全面加强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确保绩效的进一步提高。
彭世理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正确把握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正确处理好依法保护诉权与维护行政机关权威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关系。二是要突出抓好行政审判重点工作。要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实现“突出重点、巩固提高”。要将行政审判列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积极作用,拓展和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对形势的学习和研判,加强对行政审判业务的学习。要重视解决行政审判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问题,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稳定行政审判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加大对干警的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各项廉政制度,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工作氛围。
会上,各基层法院递交了《常德市法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与会人员并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开展争先创优工作进行了讨论。
(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