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以来,全市各地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常德建设,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追授彭仕成、李湘斌同志为“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各奖励2万元;授予潘兰芳、吴昌杰、丁湘海、陶明球、黄建军、陈跃等6名同志和以邓精华、王伯堂为代表的2个群体6名同志“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1),对潘兰芳奖励2万元,对吴昌杰、丁湘海、陶明球、黄建军、陈跃和2个群体分别奖励1万元。
这14名同志是近两年涌现出的许许多多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杰出代表,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的紧急关头,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挺身而出,义无反顾,用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诠释人生的价值,谱写了一曲曲动人心魄的正气歌。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常德”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同各类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勇气,而且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弘扬正气,扶正祛邪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全面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努力工作,为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希望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见义勇为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勇敢精神和舍己为人、伸张正义的高尚品德,以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常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2: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常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常德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2月6日
附件1:
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彭仕成,男,60岁,澧县码头铺镇码头铺社区4组居民
李湘斌,男,12岁,澧县火连坡镇中学七年级学生
潘兰芳,女,47岁,常德市九九宾馆法人代表
吴昌杰,男,36岁,武陵区交通规费征稽所所长
丁湘海,男,40岁,武陵区城北街道柏子园社区居民
陶明球,男,52岁,桃源县深水港乡木公村村民
黄建军,男,36岁,桃源县架桥镇车堰村居民
陈跃,男,30岁,石门县楚江镇居民
邓精华,男,25岁,市委机关护卫队员
余宜军,男,42岁,市委机关护卫队员
魏国华,男,40岁,市委机关护卫队员
王伯堂,男,58岁,鼎城区武陵镇一区西三巷居民
肖梅初,男,45岁,鼎城区长茅岭乡居民
肖金刚,男,19岁,鼎城区长茅岭乡居民
附件2:
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彭仕成,男,60岁,澧县码头铺镇码头铺社区4组居民。2009年3月15日下午1时许,天气晴朗,北风2-3级,码头铺社区4组居民彭仕成从自家房屋走出来,准备给野外吃草的山羊换个地方,当走到花脸凸大山山脚边时,发现有一股浓烟冒出,他知道不好了,可能山林发生了火灾,在周围没有人可叫的情况下,他边要老伴下山去叫人,边往火边跑。他自己不顾年老体弱多病,拿上一把竹扫把,就扑起火来,并大声呼喊救火。当时由于风力较大,火借风势,引燃了退耕还林的林地上的枯死草,火越烧越大,但彭仕成同志始终守住一个垭口,决不能让大火上山,最后由于他老伴及时通知他人,政府、社区干部、部分居民、林业站工作人员赶到,历经2个多小时终将山火扑灭。彭仕成老人为了不让山火过垭口,坚守2个多小时,当大家把他从垭口边拉出来时,他晕倒了,衣服全部烧焦,全身皮肤烧伤面积达35%。后来,经多方治疗,彭仕成老人还是于2009年4月19日逝世,为保护国家财产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李湘斌,男,12岁,澧县火连坡镇中学七年级学生。2009年11月19日傍晚5时许,家住澧县涔河边的李湘斌刚刚吃完晚饭,正在自家二楼房间剥柚子。忽然听到同学朱凌云在河边的呼救声——“来人啦!孙香础落水哒!救命啊!有人落水哒!”于是他便箭一般地冲出房间,一边跑一边脱衣服,甩鞋子,一口气冲到栏河坝上。看准孙香础的位置,从坝上扑到河水中,并奋力游向孙香础……这是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河水冰冷剌骨。孙香础无奈地在水中胡乱地扑打着。“孙香础,我来救你哒!”只见原本比孙香础矮一大截的他努力地向孙香础靠近。他们的手紧紧地扣在一起,然后又本能地奋力朝浅水区游去。哗哗的流水声伴着小湘斌重重的气喘,他的头在水中时浮时现。就在李湘斌跳水救孙香础的同时,岸上的朱凌云并没有停止呼救,同村的村民孙平安正好骑着摩托车路经此地,他一看到有学生落水,便飞奔过去,在从闻讯赶来的一老奶奶手中接过一竹竿,伸向水中施救。借助竹竿救起了孙香础,等到再去救李湘斌时,身单力薄的李湘斌却沉入了河底。此时,闻讯赶来的李湘斌外公、舅舅及其他村民赶到,把李湘斌救了上来,但李湘斌的双眼已经紧紧地闭上了。就这样,英勇救人的李湘斌为救落水同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潘兰芳,女,47岁,常德市九九宾馆法人代表。2008年12月15日凌晨,常德城区沅安路地段发生一起的士司机被害案,死者李某的爱人系九九宾馆的员工。案发当晚,市城区近千名的士司机就李某善后事宜上访市政府,替死者家属提出了高额赔偿要求,在处理此事件的过程中,潘兰芳在处置的关键时节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发动宾馆员工捐款近万元,而后自己拿出部分现金安抚死者家属,使一起千名的士司机恶性聚集事件得到及时解决,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昌杰,男,36岁,武陵区交通规费征稽所所长。2009年7月15日晚7时许,吴昌杰和朋友到紫东大酒店吃完晚饭后,开车途经民航宿舍门口时,突然看见骑一辆摩托车的两名年轻男子从一妇女身边冲过,车后座男子猛一伸手就把妇女的耳环抢走。被抢妇女手捂着耳朵,边追边喊:“抓抢犯!”。吴昌杰见此情形马上开车追了过去,当追至体育中心加油站时将两抢匪截住。吴昌杰打开车门,一个箭步冲了出去,把坐在摩托车后座的一个抢匪猛扑了下来,利用在部队里学的擒拿术,一个右臂锁喉,将其控制住。另一名抢匪被他的气势震住了,惊呆在那里不敢动弹。这时,吴昌杰的朋友和群众一起把另一名歹徒也控制住了。吴昌杰顾不得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拿出手机向城南派出所报了案,随后和赶来的民警一起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劳教。
丁湘海,男,40岁,武陵区城北街道柏子园社区居民。2009年7月23日11:30分左右,丁湘海乘47路公交车去鼎城区武陵镇,刚上车就发现三名男青年挤上了公交车,大热天竟然还带着雨伞。三名男青年鬼鬼祟祟的神情不禁引起丁湘海的警觉。没多久汽车行至武陵镇金宇宙酒店前的站台时。乘客们正准备下车,三名男青年中的一名男子乘机故意用伞挂住了一名女乘客的衣服,另一名男子趁她不注意用折叠剪迅速剪断其手上的金手镯,其手法相当专业。随后,三男子立即下车逃走。不料,这一切被丁湘海看在眼里,他赶紧叫司机停车,丁湘海跳下车拔腿追出100多米,一把抓住扒手并同随后赶到的失主一起将扒手扭送到城北派出所。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9年7月27日的《常德日报》和2009年7月29日的《常德晚报》先后对丁湘海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陶明球,男,52岁,桃源县深水港乡木公村村民。曾于2009年1月7日被桃源县综治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9年11月29日深夜,中国电信桃源分公司深水港白鹤代办点电缆报警器报警,显示白鹤机房四路电缆被盗。分公司保卫人员立即向陶明球通报。接警后,陶明球不顾天寒地冻,迅速和接到指令的深水港机线员龙丕光、白鹤点机线员向必清取得联系,共同赶到现场寻找罪犯嫌疑人踪影,后在桃三公路高桥路段将正在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陈武斌抓获,并扭送到深水港派出所。经过公安机关的初步审理,陈武斌交待了单独或和他人作案九起的犯罪事实。目前,涉案的陈武斌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自2006年来,陶明球同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先后破获盗窃案件6起,亲手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0名,有力地震摄了违法犯罪!
黄建军,男,36岁,桃源县架桥镇车堰村居民。2008年12月13日13时许,宿住在甘露寺大市场一简陋旅社的黄建军正在旅社一楼与别人闲聊,忽然听到楼上有吵架的声音,不久又听见旅社老板郭某(女)喊“救命啦”的声音。黄建军跟着另一男子冲上二楼,看见郭某倒在最里面房间门口,其同居男友韩某正朝她胸口、肚子猛刺。黄建军就去抢韩某的匕首,在抢匕首的过程中,黄建军右手大拇指根部被划伤。与其一起上楼的男子夺过韩某手上的匕首,并在韩某的委托下打电话报警。一会儿110警车赶到,将韩某带到了城东派出所。黄建军的伤势经法医鉴定,右手背皮肤软组织裂创,为轻微伤。经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韩某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陈跃,男,30岁,石门县楚江镇居民。2009年7月25日上午10时38分,在县城二完小大门前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浙江籍在石企业家赵红秀女士被抢1万多元现金、手机等物品。一旁等客的湘JY6074的士车司机陈跃见状,立即驾车招呼被抢妇女赵红秀上车顺着沿河马路向西追赶骑摩托车逃跑的歹徒,道路不宽,的士司机陈跃双眼紧紧盯住那辆摩托,并提醒赵女士马上向公安机关报警。赵女士告知其手机被抢时,的士司机陈跃马上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赵女士。歹徒在小巷中经过一番周旋后突然急速驶上澧阳大道,并向西拼命逃窜,的士司机陈跃驾车紧追不舍,载着受害人追出约2公里后,终于在“盛世田园”餐馆向西约100米的县自来水厂大门前追上了那辆摩托,并大声警告歹徒停车。但两歹徒根本不听劝告,继续疯狂逃窜。的士司机陈跃灵机一动,将方向逐渐向右挤压,歹徒突然调头准备从小路逃走。面对这一紧急情况,陈跃机智地驾车顺势将歹徒撞倒在地,为闻警赶来的警察抓捕歹徒、侦破案件赢得了时间。直到闻警赶来的民警在河边将第一个歹徒抓获,陈跃才离开现场。
邓精华,男,25岁,市委机关护卫队员;余宜军,男,42岁,市委机关护卫队员;魏国华,男,40岁,市委机关护卫队员。2009年7月16日,刘飞(男,45岁,烟机厂买断职工,曾因流氓罪被判刑13年)上访市委,要求认定其大腿骨折系被城东派出所在抓赌时打伤,由派出所支付全部医疗费和后续补偿费。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当日即现场予以接访。7月17日上午,刘飞再次上访,中午滞留市委机关信访室不走,下午4时20分,刘飞走出信访室至大门口黄线内,掏出随声携带的装满汽油的可乐瓶,拧开瓶盖就往身上到汽油,上半身大部分湿透。此时,在大门口值班的护卫队员邓精华、余宜军见状,立即扑上前去,按到刘飞,夺下汽油瓶,抢下其手中的打火机,护卫队员魏国华随即提来水桶往刘飞身上浇水,并将刘飞抬入门卫值班室进行清洗控制,及时制止了一起突发自焚事件。
王伯堂,男,58岁,鼎城区武陵镇一区西三巷居民;肖梅初,男,45岁,鼎城区长矛岭乡居民;肖金刚,男,19岁,鼎城区长矛岭乡居民。2010年1月12日15时许,王伯堂在自家屋前修理雨棚,发现三名青年男子正在用断线钳剪邻居门前的一辆电动车的地锁,意欲盗车。王伯堂当即大声喝问:“搞么的!”,三人威胁道:“老××,你莫多事,多事砍死你!”,王伯堂马上跑到邻居家里,将情况告诉邻居,并立即与该邻居一起出来制止三人的偷车行为。当王伯堂与邻居出来查看时,三名男子已将车锁撬开,正准备推走,王伯堂与邻居遂上前将车夺回,并一边大喊一边追赶抓贼,三名男子见状不妙,匆匆逃走。约四十分钟后,仍在修理雨棚的王伯堂看见刚才偷车的三人带着另外三名男子,一共六人,手里提着砍刀正朝自己这里走来。王伯堂意识到危险,转身便跑到旁边的邻居梁某家躲避,这六名男子紧跟着冲进梁某家中,对着王伯堂举刀便砍,王在搏斗中身中数刀,昏迷倒地。些时,租住在附近的肖梅初(男,45岁,长茅岭乡人)与儿子肖金刚(男,19岁)在家中听见外面有吵声,过来查看时发现一伙人正在行凶砍人,立即上前制止,也被这伙人不分青红皂白一顿乱砍,二人均被砍伤,肖梅初被砍五刀,肖金刚被砍一刀。六名男子砍人后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王伯堂、肖梅初构成轻伤,肖金刚为轻微伤。目前,此案已被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五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