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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0-02-26 11:25:51 【字体:

  2月7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总结2009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精心部署2010年工作。市中院全体院领导、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世理主持。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邬文生在主题报告中全面总结了全市法院2009年工作,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2010年工作。他指出,一年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整体部署,突出“案件质效年” 工作重心,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受理各类案件18336件,审结16779件,结案率91.51%;执结各类案件2758件,执结率91.23%,标的额4.35亿元,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邬院长强调,2010年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五个一流工程”建设为主线,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保稳定、保平安、保公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总体工作目标是:司法状况、案件质量和队伍形象保持或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严格管理队伍。2010年,全市法院的工作重心是严管队伍,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提升队伍公正形象。要在强化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司法廉政建设、树立正面典型四个方面“下功夫”。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工作大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继续强化对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政法工作的重点,全市法院要找准矛盾化解的关键点和切入点,采取有效方式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要大量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全力处置信访矛盾。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解决执行难题。四是全面规范审判管理。巩固和扩大“案件质效年”工作成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形成以司法状况考评体系为导向,以案件质量、司法绩效、审判流程管理和违法审判主观过错追究为手段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五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建设好基层,发挥好基层的作用。要强化基层业务指导,增强基层司法能力,强化司法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六是强化宣传联络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更加主动地接受舆论监督,更加务实地对待网络媒体,更加积极地开展舆情应对。通过邀请领导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减刑假释听证、定期寄送汇报专刊等形式,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沟通、联络,争取理解支持,形成有利的外部工作环境。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小林宣读了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法院实施 “五个一流工程”先进法院的决定,桃源、石门、安乡、澧县法院受到表彰,安乡法院作了典型发言。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爱群通报及部署了相关纪检监察工作。各基层法院院长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市中院:王庆全、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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