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获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先进
日前,在武陵区和鼎城区鼎城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后,常德市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又获全国先进。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市成功地进行了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今年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71.6%的社区实现了书记主任 “一肩挑”,社区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66.9%。各社区建立了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区志愿者等组织。目前,市城区社区志愿者组织225个,注册志愿服务人员1.07万人,居务公开面达100%。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县市区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财政下拨每个社区补助经费平均达7.47万元/年,最多的达16万元,为社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从2005年起,市政府连续4年奖励55个先进社区144万元,210个城市社区均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其中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超300平方米的社区有175个。全市464个社区中,78.2%的社区有产权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为94716平方米,最大的为3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已形成规模,在市城区109个社区开办了高标准市民学校,涌现了光明巷学生餐桌、红卫敬老院和紫桥社区再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品牌。通过举办“激情广场”、全民学习周、“全民阅读进社区”和“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等系列活动,丰富了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李燕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