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交警支队荣获“行政效能”一等奖
常德市交警支队荣获2009年度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效能”一等奖。
2009年以来,常德交警支队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深化行政责任制为重点,规范行政行为为基础,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检验标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去年,常德交警支队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32个规范执法示范城市之一以来,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制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手册》,在全市交警系统大力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性质、危害程度等进行了分列,确定阶次,对照相应基准进行处罚,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行为,有效地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在认真开展治理驾考贿考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由此获得了全省车驾管所的流动红旗考场。
2009年里,全市千名交警进行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大走访活动,举行了执法规范化培训,开展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大比武活动,使得人性化执法、规范化执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荣获“行政效能”一等奖的机关单位还有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环卫处共四个单位。
(转自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