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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检察院严格警车管理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9-12-18 11:14:51 【字体:

  警车乱停乱靠、乱鸣警笛、违章行驶,不仅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也严重影响了政法机关的声誉。今年以来,常德市检察院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从整章建制、从严问责入手,严格加强警车管理,有效地规范了警车的使用,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首先,该院狠抓了制度建设,确保了警车管理有章可循。今年初,该院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涉及警车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定。对警车驾驶员的聘用、培训、管理、辞退,警车派遣程序、警车在执行公务时的使用规范、警车违章时司乘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等等都进行了严格的界定,警车管理者、司机和使用者层层签订了警车管理责任状,确保了警车管理职责分明、追责到位。在此基础上,该院严格坚持按章办事,使警车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去年以来,该院即对所属警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封存了一台手续不全的警车,按照警车驾驶员聘用、管理和解聘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6名警车驾驶员,解聘了3名违规驾驶员。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情况的监督,该院除加强日常管理外,还开辟了社会监督途径,聘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形象监督员开展警车使用情况监督,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行装部门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认真听取对警车使用情况的反映及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警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该院十分重视对干警和驾驶人员的教育,不仅建立了驾驶人员定期学习制度,检察长和分管领导还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车辆安全使用要求和警车管理规定,要求全院干警和全体车辆驾驶人员要从维护政法机关的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高度,重视警车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乱停乱靠、闯红灯、超速行驶、乱用警笛警灯等违规违章行为,发现车辆违章,要追究使用单位领导、驾驶员和乘座人员的连带责任。使全体干警和驾驶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杜绝了交通违法行为。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大的警车违规违章行为,警车管理秩序良好。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佘建中 卞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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