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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大整治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9-26 11:30:28 【字体:

 

  922日是常德市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两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天。早上7:40分左右,在常德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张先生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被民警依法拦下。民警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后将驾驶人和车辆相关信息登记在册,并告知张先生第一次警告教育,第二次上路民警将依法查处。

  此次电动车、摩托车整治为“禁一规二限三控四”:“禁一”即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骑行电动独轮车;“规二”即规范二轮电动车、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必须紧靠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严禁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严禁加装伞具;“限三”即限制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通行,只允许在市场内通行,不允许在市城区道路通行;“控四”即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的四轮电动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通行,只能在单位院内、小区、公园和景区内通行。

  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交警支队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整治行动方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网格化勤务模式紧密结合,在辖区设置固定整治点,通过采取“固定设点查处、流动巡逻劝导”为主的勤务模式开展“两车”专项整治。大队要求全体参加整治行动的民警、协警始终坚持严格执勤执法,依法办事,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努力争取市民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当天,大队出动警力103人次,在辖区设点5个,检查登记电动车、摩托车230余台,警告劝导违法违规行为120余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3起,暂扣车辆11台(其中三轮电动车5台、四轮电动车2台、两轮摩托车4台),整治行动首日告捷。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  刘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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