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1月16日,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3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按照“六个进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一个中心、四个提高”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赢得了代表们的一致认可。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4800余件,结案率90.26%;执结各类案件3400余件,执结率81.18%,标的额5.32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审结5300余件,结案率96.86%,结案数同比上升22.04%;执结案件190余件,执结率90.37%,执结率同比上升3.82%;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400余件。全市法院共有1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数字法院系统应用先进法院;津市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级法院立案庭、鼎城区法院灌溪人民法庭等7个办案部门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桃源法院法官胡岳柏被评为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武陵区法院办理征地拆迁案件44件实现“零上访”工作经验获省委推介。市中级法院司法公开、纪检监察等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介。
2014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坚持“六个进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一个中心、四个提高”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好大局、维护好公正、践行好宗旨、管理好队伍、夯实好基础、接受好监督,全力做到市委提出的“四个真正成为”,为新常德新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市中级法院 粟伟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