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桃调研基层司法所建设
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平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桃调研基层司法所建设。李平指出,基层司法所是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也是服务群众和基层的重要窗口,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李平一行先后来到盘塘司法所、青林司法所、漳江司法所实地了解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和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我县共有27个司法所,现有实际办公用房面积4372.84 平方米。2016年,县司法局开展了“全省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目前,除2个乡镇外,全县统一了司法所外观标识、门牌、工作人员桌牌胸牌、各项公示上墙制度、各类文书制式规格等。全县共有7个所被省司法厅授予了“规范化司法所”的称号,有2个所被省司法厅授予了“模范化司法所”的称号。
李平对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对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找到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督促各级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从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清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君耀,常德市副市长、县委书记汤祚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岳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汇京,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樊启斌参加调研。
(桃源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