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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室的第一份不起诉宣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30 10:59:13 【字体:

6月26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玉芳姐姐工作室”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豪进行了不起诉宣告、训诫,这也是新工作室启用以来第一份不起诉宣告。

2019年,17岁的小豪因为交友不慎、缺乏法律常识,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公安机关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至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因小豪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六个月的考察期内,小豪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监督,通过每星期一次电话、每个月一次书面报告的方式向检察官汇报其工作及生活情况。考察期间,小豪在常德市一家餐饮店学习厨艺,深得同事和食客的喜爱。考察期满后,经了解,小豪遵纪守法,未有不良行为,故决定对小豪不起诉。

“玉芳姐姐”希望能帮助到更多迷途的少年回归健康向上的道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津市检察院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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